机构职责

监察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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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是学校监督检查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监察机关要求,依法依规,对校内二级单位、行政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监督检查二级单位、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监督检查二级单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3、受理对二级单位、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4、受理二级单位、行政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5、负责核查二级单位、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报告核查情况。

6、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