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1-04 浏览次数:2943 |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党委各部、各党总(直)支部;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将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就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共同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倡导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教职工要根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相关制度规定要求,以身作则,廉洁从教。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要务实节俭,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 三、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对于借节日之机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中共东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