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关于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做好关心群众利益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21 浏览次数:974 |
东华大学“关于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加强干部廉洁自律 做好关心群众利益工作”的通知 东华纪[2015]1号
党委各部、各党总(直)支部;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我校寒假春节期间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做好关心群众利益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的各项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四是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六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七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八是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九是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十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六个不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广大教职工要自觉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六个不准”,以身作则,切实防止节日假期不正之风反弹。 四、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各级组织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要主动关心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做好针对生活困难的师生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中共东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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