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招生监察工作,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招生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
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