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防止和惩治中秋、国庆、教师节期间及开学前后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东华纪[2014]5号
党委各部、各党总(直)支部;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做好纠正“四风”工作,当前要着重抓好在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假日及开学前后杜绝“节日腐败”的工作,现将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防止和惩治中秋、国庆、教师节期间及开学前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通知》(沪教卫纪[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防止和惩治中秋、国庆、教师节期间及开学前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通知
中共东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11日
关于做好防止和惩治中秋、国庆、教师节期间及开学前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