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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视频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7-09-27   浏览次数:1300

8月29日,教育部召开了关于“加强高校管理,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视频会议,我校认真进行了贯彻落实:

一、领导重视。教育部关于召开“加强高校管理,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视频会议的通知下发以后,校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尽管学校还在暑假期间,但党委要求将通知及时发至各院、部、处主要负责人。在校党政“一把手”的带头下,全体校领导及各院、部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参加了会议。

二、组织学习。视频会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精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当前尤其要重视加强高校收费、财务、校办产业、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认真查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突出问题,切实整改。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对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清华大学等五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管理、治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学校要求各党总支、各部处认真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和讨论,并结合下半年工作,坚决落实以下要求: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全面履行财务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学校所属内设机构,一律不得直接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不得从事或组织教职工集资活动;基建工程要坚持按程序、按制度办事,任何人不得违规插手、干预、打招呼;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8月31日,学校召开纪委会,讨论视频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三、对照检查。为突出重点,抓好下半年任务的落实,我校结合视频会上周济、田淑兰两位部领导的重要讲话和五个单位的交流发言,进行对照检查:

1、加强财务管理。为更好地做到财务集中管理,对照学习清华大学加强财务管理的经验,专门设置了副总会计师的岗位;为加强对院(部、处)等部门财经活动的管理,我校从2003年起就实行了监审处与财务处的计算机联网,并通过联网开展帐目审查。要求各学院、部门的经济活动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特别是有关大额资金的运作、重大项目的立项,必须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坚决制止乱收费。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对学生入学后收取的各项费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对代办性、服务性的项目由学生自愿选择,对各项收费按规定全部予以公示。

3、规范高校产业。我校去年对所有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清理后,将所有学院公司关闭,要求学院将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清理了“小金库”,将原来存放在公司帐上的科研经费全部转入学校财务帐,规定了领导干部个人不得投资入股。现在,学校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全校的产业,规避了投资和经营风险。

4、加强基建工程管理。(1)松江新校区建设严格招投标制度,在物品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加强事前和过程监督。重大工程项目和大型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均实行招标、议标和竣工验收,涉及总金额近10亿元,既保证了工程进度,又有效地保证了国家资金的安全。(2)加强项目预决算审核。每项工程都按预算进行过程审计,对完成的工作量、工程款支付的依据进行审核,严格控制超预算支出,减少损失浪费。(3)加强基建资金管理。制定工程款支付程序,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支付申请,工程监理、投资监理、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五方会签,校领导审批,财务处复核后付款。以上程序中,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付款。

5、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对国家科研项目严格按财政部、教育部规定操作,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学校在2003年制定过规定,但离教育部规定还有一定差距,如科研经费用于餐饮多、交通费多、横向科研长期不结题等。目前,我校科研处正根据教育部要求,会同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研讨,修订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已集中学校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