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动态

纪检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纪检动态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8-02-25   浏览次数:7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教育部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我校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提出了今年的实施意见。

一、组织传达学习。按照教育部会议精神,学校召开了党委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学校打算开学后,召开纪委全委会以及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教育部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上海市科教党委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同时,要求各党总支、各部处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

二、提出实施意见。为突出重点,抓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我校结合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教育部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上海市科教党委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1、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反腐败的警示教育,增强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2、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中纪委提出的重点治理和纠正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财物、买卖股票、低价购房、经商办企业、干预市埸等五方面的突出问题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要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开展对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对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基建工程坚持按程序、按制度办事,开展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打招呼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收支两条线,开展对学校招生收费、科研经费以及各类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各项收费按规定全部予以公示。

3、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对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和关于党委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两个“若干意见”,贯彻市科教党委关于贯彻落实这两个“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问题。继续贯彻《实施纲要》,在管理人、财、物等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中,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  

4、依纪依法查信办案。完善查信办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在信访和办案的程序上力争不出差错,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始终保持严重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中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违规招投标、企业改制中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围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加大对行贿索贿受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5、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作为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过问解决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