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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考核组检查我校《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09-09-24   浏览次数:637

9月23日,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委派考评组来我校检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落实情况。由西南交大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伟,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叶向明,华北电力大学监察处副处长刘志远,以及上海市教卫纪工委主任科员龚晨组成的考评组一行听取了我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以刚同志所作的自查报告,询问了相关职能部处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查看了落实《意见》的支撑材料,并于23日下午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

王以刚同志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惩防并举,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四个方面汇报了我校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学校党委担负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政治责任的情况”、“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抓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中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委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学校职能部门、院系、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的情况”,“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情况”,“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监督的情况”,“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监督的情况”,“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管理监督的情况”,“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监督的情况”,“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监督的情况”,“加强高校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情况”,“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的情况”,“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情况”,“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的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情况”,“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教育的情况”,“加强师德建设的情况”,“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情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坚持依纪依法办案的情况”,“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用的情况”等25项考核指标,王以刚同志指出,近年来,我校领导高度重视,面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和新挑战,落实责任、健全体系、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强教育,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基本上达到了零投诉,群众满意度比较高。

王以刚同志还结合我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管理、财务管理、阳光招生、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工作中的一些典型案例,汇报了我校反腐倡廉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考评组的同志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对?“采购归口问题”、“日常基建的付款流程问题”等方面的有关情况作了深入了解。

2008年下半年,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结合高校实际,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要求和工作措施。本次检查工作是对高校落实《意见》情况的全面检阅。9月1日至9月15日,各高校已经按照下发的考核指标进行了自查,撰写了自查报告。9月15日-30日,是高校互查互评阶段,旨在通过互查发现问题、加强交流、促进发展。考评组组长李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检查不仅是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互查互评实际上也是一个互学的过程,他希望通过检查,把各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带回去,促进高校廉洁文化互相渗透,构建和谐的发展环境。我校纪委、监察监审处及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图片拍摄:夏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