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动态

纪检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纪检动态
我校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06-06-01   浏览次数:693

2006年5月30日,我校在松江校区第二会议室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以刚同志主持,校纪委、监审处、教务处、财务处、基建处、设备处、后勤保障处、成教学院、产业集团、校医院的负责同志及各部门采购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以刚同志传达了中央及教育部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动员。他指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与市埸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商业贿赂也逐步渗透到高校的有关领域,其中在工程建设、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药品采购等领域尤为突出,高教系统先后发生了一些大案要案,都与商业贿赂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在相当程度上破坏了高校的党风、政风和行风,已成为滋生腐败问题的温床。治理商业贿赂既是反腐败的必然要求,也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把自查自纠作为教育、保护、挽救大多数同志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并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促进自查自纠取得成效。同时,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漏洞,要及时解决和纠正。

纪委副书记副兼监察审计处处长倪伟庆同志在会上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抓学习。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关于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安排,精心组织好自查工作。二是抓重点。这次自查自纠的重点主要是教材、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基建工程、工程材料、药品、大宗物资采购等。三是抓自查。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和采购工作特点,按照自查内容,如实填报自查表。四是抓整改。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管理上的不足和制度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措施。五是抓制度。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会后,与会同志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校园警示录》。